关于报送2027年度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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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9-18
各学院、各单位:
按照省教育厅预算编制工作要求,结合《河北师范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办法》(校字〔2018〕5 号)相关规定,请各单位立足学科建设与重点发展方向统筹谋划,认真做好本部门教职工 2027 年度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申报工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管理规定,因公出国(境)出访须严格按照审定的年度计划有序实施,未纳入年度因公临时出访计划的团组,2027 年将不予办理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手续。
申报范围及工作要求如下:
1.我校教职工拟于2027年度出国(境)从事国际学术交流、开展合作研究、境外讲学或参加国际会议、教育教学交流(含参加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课程培训)等各类因公临时(三个月或90天以内)出国(境)任务的,均在此次申报范围之列。
2.各单位应按照“务实、高效、精简、节约”的原则安排出访任务,出访必须有明确目的和实质内容。学术交流类出访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3.各单位严格执行应邀出访规定,外方邀请单位和邀请人应与出访人员的职级身份相称、业务相符,不得降格受邀或参加与本职岗位无关的出访。各学院及相关单位应保证出访人员邀请函的真实性。
4.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并在汇总表上写明联系人姓名及电话,联系人如有调整,应通知国际合作处,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5.凡是申报计划的出访人员,国际合作处将择时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行前安全教育。
请各单位于9月20日12:00前将填写完整、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纸质申报材料(详见附件)送交国际合作处办公室(行政楼A202),同时以学院(部门)为单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zxx@hebtu.edu.cn。
联系人:张晓鑫
联系方式:校内钉钉或13833388022
国际合作处
2026年9月18日
通知通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