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9-04-30
各有关单位:
按照《河北省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冀政办字〔2018〕25号)要求,为保障省科技奖励评审的专业性、权威性,加强省科技奖励评审专家队伍建设,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奖励办”)于近期组织开展省科技奖励专家库省内专家征集和信息更新工作。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入库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保密观念,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评审工作。
2.具有正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活跃在科研一线或生产一线的科技人员,或者省直有关部门现任正处级以上职务的科技管理人员。以上人员应熟悉国内外相关行业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
3.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5周岁(1954年1月1日后出生),院士年龄不限。
4.没有违纪、违法和不良信用记录。
(二)优先入库条件
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具备以下条件的专家优先入选专家库:
1.“两院”院士;
2.国务院特贴专家,国家“万人计划”专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人员,省杰出青年基金人才,省高端人才,省“巨人计划”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省“百人计划”人选,省青年拔尖人才,省管专家,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三三三”人才工程一、二层次入选人才。
3.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励主要完成人,省级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前两名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名完成人;
4.省属高校校级领导,内设学院院级领导;
5.相关学会、协会的会长、副会长。
二、组织方式
(一)本次专家库建设采用推荐单位推荐、奖励办审核、专家完善个人信息的方式进行,我校为奖励办指定的推荐单位。
(二)学校推荐。学校各相关单位要积极做好组织动员工作,按照以上推荐范围做好专家遴选和信息汇总工作,认真组织符合入库条件的人员填写《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5月22日前将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科技处,EXCEL格式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
由于奖励库专家条件与以往有所变化,因此目前已在奖励专家库的专家仍需由我校重新进行审核推荐。
(三)奖励办审核。奖励办对照入库专家条件,对我校推荐上报的专家进行审查,将符合条件的专家录入奖励专家库。
(四)专家完善个人信息。奖励办通过“河北科技奖励”短信平台给入库专家发送专家库登录编号和登录密码,请入库专家登录专家库系统(“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平台”中的“专家库”(http://cg.hebstd.gov.cn)),在2019年6月20日前在线完善专家个人信息。
(五)奖励专家库中信息完整的专家,将参与我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等有关工作;信息不完整的专家,将从专家库中删除。
三、联系方式
奖励办联系电话:0311-85816252、85829164
技术支持电话:18731138396
科技处联系人及电话:焦仁普 13832113650 0311-80789734
科技处邮箱:kjcjrp@hebtu.edu.cn
附件:推荐汇总表
科技处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