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4-10-22
各学院、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校内科研基金在培养科技人才、提升科研水平、加强应用研究和学术交流等方面的作用,现开始组织2014年度校内科研基金(自然科学)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及申报条件
1、博士(后)科研启动基金
申请者为2014年来我校工作的博士(后),选题不得以博士毕业论文题目进行申请,经费预算5万元。
2、重点科研基金
申请者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选题应在当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资助范围内。2014年申报国家基金评审意见较好但未获得资助的,可根据评审反馈意见重新论证后申请(附评审反馈意见),经费预算2-5万元,鼓励学科交叉联合申请。
3、应用开发基金
应用开发基金应瞄准地方社会经济和企业需求,具备小试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经过2-3年的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等能够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经费预算3-10万元。
4、学术著作出版基金
申请必须是著作权所有者(第一完成人)并已与出版社签订正式出版合同的学术专著(字数在10万字以上),经费预算1-2万元。
5、青年科研基金
申请者应具有硕士学历或已取得中级以上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0岁(含40岁),经费预算0.3—0.5万元。
6、学术会议基金
学术会议基金资助:2014年我校拟主办(承办)召开的国际、国内学术会议(省级一级学会以上),经费预算3万元以内。
7、其它申请条件及说明可详见《河北师范大学科学研究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补充规定(科技处主页)。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要求
1、各类申请项目须填写申请书(见附件),一式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学术著作出版基金需提交书稿的主要章节或反映书稿水平的特点的佐证材料、出版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学术会议基金需提交会议批准通知。
2、请各学院组织学术委员会或专家对本单位申报的校内科研基金项目统一论证、择优推荐,结果向全体教师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汇总后报送科技处。
3、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7日。
联系人: 苗文丹 80789736
附件:1、河北师范大学应用开发基金申请书
科技处
201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