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河北省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作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30

各院系、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学校美育浸润行动,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河北省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有关要求,现面向全校征集相关艺术展演作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向美而行,逐梦未来

二、总体要求

坚持立德树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用明德引领风尚,遵循艺术教育规律,充分发挥美育的育人功能;坚持守正创新,广泛开展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教育特质的艺术实践活动,丰富形式和载体,扩大活动覆盖面;坚持弘扬中华美育精神,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融入活动,引导学生在美的熏陶中塑造健全人格、涵养高尚品格,以艺术凝聚中国力量、以美育传播中国价值。

三、参加人员

1.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艺术实践工作坊:我校全日制在籍本专科生、研究生

2.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学校相关单位部门和个人

四、展演项目

(一)艺术表演类

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朗诵5个类别,分集体项目、个人项目,设甲组(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乙组(艺术类专业学生)两个组别。

(二)艺术作品类

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影视6个类别。

(三)艺术实践工作坊

包括艺术与科技、艺术与校园、艺术与生活、艺术与乡村4个主题。

(四)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

包括学术论文、教学改革案例2个类别。

四个大类项目的具体要求见附件1-3

五、时间安排

1.学校展演阶段:2026年4月—7月

学校积极搭建面向人人的艺术展演展示平台,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广泛参与的艺术实践活动,将大艺展与五四青年节、中国共产党成立纪念日、传统节日、校园艺术节、毕业季等重要时间节点相结合,与公共艺术课程教学、学生艺术社团建设、校园美育文化培育等相结合,与学校美育资源、当地艺术特色、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等相结合,营造高校美育协同发展的良好环境。学校在组织开展校级展演展示并公示的基础上,推荐优质项目参加省级展演。

2.省级展演阶段:2026年8月—12月

省教育厅将举办艺术表演类节目现场展演、优秀艺术作品展览、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展示、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报告会等活动,并评选出优秀作品报送教育部,参加全国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六、奖项设置

省级展演活动设优秀组织奖,艺术表演奖、个人专项奖、灼华奖(原“优秀创作奖”),艺术作品奖,艺术实践工作坊奖,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奖,指导教师奖。

(一)优秀组织奖

设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优秀组织奖和高校优秀组织奖。

(二)艺术表演奖、个人专项奖、灼华奖(原“优秀创作奖”)

艺术表演奖用于奖励艺术表演类集体项目的获奖节目。个人专项奖用于奖励艺术表演类个人项目的获奖节目。灼华奖(原“优秀创作奖”)用于奖励原创的艺术表演类一等奖节目。组委会组织评选出艺术表演奖一、二、三等奖,并认定个人专项奖和灼华奖。

(三)艺术作品奖

艺术作品奖用于奖励艺术作品类的获奖项目。组委会组织评选出艺术作品奖一、二、三等奖。

(四)艺术实践工作坊奖

艺术实践工作坊奖用于奖励艺术实践工作坊的获奖项目。组委会组织评选出艺术实践工作坊奖一、二、三等奖。

(五)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奖

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奖用于奖励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学术论文和教学改革案例。组委会组织评选出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奖一、二、三等奖。

(六)指导教师奖

指导教师奖用于奖励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和艺术实践工作坊获奖项目的指导教师。

七、工作要求

1.各院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保障活动经费和场地,整合相关资源,制定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以大艺展为契机,深入推进学校美育浸润行动,丰富大学生的精神文化生活。

2.各院系、各单位报送各类展演项目时,要严格把关,确保信息真实、避免产生著作权纠纷,违者取消推荐资格并追究责任。

3.各院系、各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务求实效。

4.各院系、各单位请于2026年6月15日前将推荐的展演项目材料报至校团委办公室(师生活动中心B308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15326232770

邮    箱:tw@hebtu.edu.cn


相关附件.docx


共青团河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