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庆节、中秋节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28

各学院、各单位:

国庆节、中秋节假期将至,结合学校放假工作安排,为做好假期期间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升思想认识,落实安全责任

各二级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切实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制,把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做好节前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放假前,各二级单位要对本单位实验室进行全覆盖、无死角的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和隐患整改台账。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队,加强高风险实验室和重要危险源管理防范,持续抓好危化品、特种设备、自制实验设备等各类重要危险源的全流程、全环节规范化管理。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应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采取有效的措施整改到位,确保实验室符合安全要求。

对于存在重大隐患的实验室,应立即停止实验室运行直至隐患整改完毕。

三、加强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护

对于假期运行的实验室,要严格执行实验室使用备案制度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假期期间需要继续开展实验的学生,必须经实验室负责人和所在学院同意后方可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操作。学院需结合学科特点,对实验师生开展专项安全教育及应急处置培训,切实提升师生安全意识,确保开展实验活动的师生具备相应的安全素养和专业能力。同时,要配齐各类个体防护用品,明确实验操作规范要求,进一步强化实验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切实保障其人身安全。

四、落实假期值班巡查制度,做好应急救援和应急保障

各单位要结合所属实验室开放情况做好假期值班安排,值班人员每日开展安全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做好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如遇突发事件,保证能快速稳妥处置,保障人员安全,并及时逐级上报相关情况,坚决防止迟报、漏报、误报、瞒报情况发生。

国有资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