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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时间: 2025-01-13

各学院、各单位:

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正式申报工作即将开始,为切实提高我校申报项目的质量,请各学院在前期预申报工作基础上,精心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型

1.2025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含延续资助项目,下同)、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和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等。

2.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尽量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于2025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5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试点设立的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严格开展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重大项目、卓越研究群体(原基础科学中心)延续资助项目预算评审。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书研究内容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中选择一类研究属性。其中,“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是指选题源于科研人员好奇心或创新性学术灵感,且不以满足现阶段应用需求为目的的原创性、前沿性基础研究;“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是指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国家需求为牵引的基础研究。

4.申请人应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格式个人简历文件。对于个人简历中列出的代表性论文,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填写时应当根据其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并对本人署名情况进行标注,同时上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格式的扫描件。

5.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6.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7.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如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的,应经过伦理审查。

8.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申报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组织动员、预申报完善阶段(1月14日前)

各单位在预申报组织工作基础上,进一步进行组织动员,特别是做好往年申报不再限项的面上项目申请动员,科研秘书在信息系统中为初次申请人开通申请账号(申请人保证申请账号所用电子邮箱畅通有效);申请人认真阅读202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通知、项目指南及相关管理文件,按照学校预申报进度安排,在项目前期论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往年申报未获资助人员可结合反馈意见),完善预申报申请书。

第二阶段正式申请书填写及材料准备(1月15日-2月26日)

申请人登录信息系统,按照项目指南要求及系统提示将预申报申请书内容填入信息系统,并将要求附件材料上传至系统。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申请书,打印PDF版本草稿申请书交学院。

第三阶段学院初审(2月27日-3月5日)

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书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初审,提出针对性意见,申请人进行修改、完善、再次提交,学院在信息系统进行审核推荐,并对修改后的申请书纸件进行收集汇总。

第四阶段学校审查、汇总、上报(3月6日-3月13日)

科技处对通过学院初审的项目再次进行形式审查,汇总上报申请书。

四、特殊说明事项

1.《指南》将于近期公布,请申请人密切关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官网“项目指南”栏。

2.科技处将结合指南和项目形式审查中遇到的问题编制《202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形式审查明细表》(以下简称《形式审查表》),申请人可在师大科技钉钉群进行下载,并将签字后的《形式审查表》连同申请材料纸件交学院,学院签字后交科技处。

3.请申请人于2月26日前网上首次提交申请书(可要求科研秘书退回修改),用以确认本人申报202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4.请学院务必在3月6日前将学院初审通过的申请书纸件材料交科技处,科技处组织进一步形式审查。

5.科技处将于1月16日组织项目申报培训会,请申请人按时参会,同时在项目申报期间关注师大科技钉钉群,一些申报信息和问题可在群内及时沟通交流。


联系人:张瑜 刘海峰        电话:80789733  80789732


                                                                                                                              科技处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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