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

本科生服务

招生就业

首页公共服务 招生就业

办理本人录取名册复印手续

当年录取的新生,可于入学当年9月至次年9月持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到学校招生办公室复印、签章。

当年录取新生以外的在校学生和已经毕业的学生,持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到学校档案馆复印、签章。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寒假和暑假办理时间相关值班安排为准。

办理地点: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行政楼A112)、档案馆

联系电话:0311-80786666


版权所有河北师范大学    冀ICP备18011017号-3  

冀公网安备 13010802000630号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 邮编:050024 

版权所有河北师范大学

冀ICP备18011017号-3

冀公网安备 13010802000630号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

邮编:05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