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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河北师范大学荣获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称号
时间: 2017-11-19

11月17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我校荣获“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受到表彰。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人民大会堂亲切会见参加大会的新一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代表和全国道德模范代表,向全体代表表示热烈的祝贺,勉励他们再接再厉,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再立新功、作出表率。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文明委主任王沪宁参加会见并出席表彰大会,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宣读表彰决定。我校荣获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称号,全国共有39所高校入选。这是继今年荣获“河北省文明单位”称号之后,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取得的又一重大标志性成果。

河北师范大学秉承“怀天下 求真知”校训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价值引领、贴近师生、注重实效、广泛参与,持续深入开展文明创建工作。今年,按照中央文明办、教育部有关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我校积极参与首届全国文明校园的申报工作。在省文明办、省委高校工委、教育厅的关心、支持和指导下,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校内广泛动员、各单位协同联动、全体师生员工共同努力,营造了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对照全国高校文明校园测评细则设定的“基本指标”“特色指标”“负面清单”三部分共6项一级测评指标、36项二级测评指标和160项测评标准,我校从6个方面对学校文明创建工作逐一进行总结分析,形成自查报告。经过中央文明办会同教育部的严格审核,我校最终获得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殊荣。

荣获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是全校师生员工共同努力的结果。希望全校师生员工珍惜荣誉,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类进步为己任,进一步激发创新创造活力,持续深化文明创建工作,为高水平大学建设保驾护航,着力把我校建成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坚强阵地。

(供稿:党委宣传部;编辑:网络新闻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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