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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育厅在我校网络中心举办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平台培训
时间: 2017-07-18

7月2日—7月8日,河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平台培训在我校网络中心举行。河北师范大学副校长、河北省数字教育协同创新主任邓明立,河北省教育厅基教处长曾超敏,河北省教育厅基教处正处级调研员李强出席会议并讲话,河北师范大学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院长、河北省数字教育协同创新中心执行主任米据生出席会议,会议由河北省数字教育协同创新中心执行副主任陈洪震主持。

邓明立在致辞中指出,随着时代发展、社会变革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需要,我们的人才选拔制度、人才评价制度、人才考核制度需要与时俱进,变革创新。为此,要逐步改变 “唯分数论”的考试评价制度,注重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综合型、创新型人才。

河北省教育厅基教处曾超敏处长在讲话中指出,随着《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以及《河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相继出台,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顶层设计基本建立。这些制度建设对于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深化中小学评价方式改革,改变过去只关注评价结果,而忽视评价过程的传统评价方式具有重要意义。

河北省教育厅基教处正处级调研员李强在发言中强调,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分析,是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要坚持“谁使用、谁评价”的原则,注重考察和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建立科学规范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本次培训由河北省教育厅主办,河北省数字教育协同创新中心承办。培训自7月2日开始,历时7天,分批次对河北省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基教处(科)负责人、各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分管校级领导、学校学籍(或信息技术)管理员近1400人进行了集中培训。

(供稿:河北省数字教育协同创新中心;编辑:网络新闻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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