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6-09-23
根据上级文件和我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校字[2007]19号)的有关规定,经各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学校审定,《清代扬州学派《诗经》学研究》等6篇博士学位论文被评为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网络危害行为刑法规制研究》等31篇硕士学位论文被评为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2016年9月23日至30日
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学位办公室提出书面异议。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论文题目、作者姓名、异议内容、支持异议的具体证据或科学依据,以及提出异议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军 联系电话:80789676
时 间: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30
附件:评选结果
学位办公室
201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