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5-06-12
根据《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实施细则》和《河北师范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考核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及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九届第十九次全体委员会议审议通过,刘稳等9人新增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牧新义等20人新增为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现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5年6月12日至2015年6月19日
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异议材料,本人签名后寄送我办。异议材料主要包括:被异议者姓名,科学研究、教学与人才培养、教书育人等情况,以及支持异议的具体证据。务请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材料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河北师大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联系电话:80789676、80789678 邮政编码:050024
联系人:李军、李娜
附件:新增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
河北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