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5-04-14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现将有关申报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我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均可申报,具体要求请参照教育厅文件(见附件一)。另外,拟申报中心的人员及成果与现有国家级和省级示范中心不得重复。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填写《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二)。
三、申报方式及要求
各申报单位将《申请书》纸质文件于4月20日前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文件发送到ssc@mail.hebtu.edu.cn。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审,各申报单位准备10分钟左右的陈述答辩,根据评审结果推荐两个中心上报教育厅参加全省评选。联系人:关鹏,联系电话:80789600。
附件:1、 关于开展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