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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硕师计划”专项推免生的安排意见
时间: 2014-09-10

各有关学院: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现将我校2015年推免“硕师计划”研究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免条件

1、推免“硕师计划”研究生的学生(含免费师范生)学习成绩综合测评名列本专业前60%。

2、推免“硕师计划”研究生的学生(含免费师范生)必须有顶岗实习的经历且顶岗实习成绩考核合格。

二、工作程序

1、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均可报名,由学院负责对报名学生进行测评,量化排序,填写“量化排序表”(附件1)。

2、2015年我校“硕师计划”研究生推荐名额为100名,实施2015年“硕师计划”县、学校名单及拟聘教师人数、专业要求等相关信息将于供需见面会现场公布。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按相关信息提出申请,按排名情况从高到低确定推免学生人选。免费师范生无需签订“硕师计划”研究生协议,非免费师范生需签订“硕师计划”研究生协议后,方可具备推免资格。

   3、9月16日下午14:00在四方广场组织市、县教育局、用人学校及被推荐的“硕师计划”研究生(非免费师范生)的供需见面会,实行双向选择,用人单位对推荐“硕师计划”研究生进行考核和面试,签订“意向申请表”(附件3)一式三份(学生自行打印)。

三、相关政策说明

1、实施“硕师计划”是加强农村教师建设,引导和鼓励优秀大学生从事农村教育的重要改革;是创新教师培养模式,造就高素质骨干教师的重要举措。

2、录取为“硕师计划”研究生的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非免费师范生),先到设岗县学校(包括县高中)任教服务三年,并在职学习研究生课程。第四年到培养学校脱产集中学习一年,毕业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在三年服务期内,按照在职教师相关政策待遇执行。三年服务期滿后与当地教育部门续签教师聘用合同的“硕师计划”研究生,脱产学习一年的相关待遇,按照在职教师脱产学习的规定执行。

免费师范生按照免费师范生协议,毕业后回生源所在设区市的县或省直管县(市)以下(含县城)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十年以上;前三年在职学习研究生课程,第四年到培养学校脱产学习一年,毕业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硕师计划”研究生毕业后,按照免费师范生协议,继续在原签约单位工作。

3、学生确定为推免“硕师计划”研究生后,按已就业对待,不再发放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表格,并且不允许违约。今后不得再参加2015年硕士研究生、选调生和公务员等报名和考试,不得再参加其它招聘活动,不得再签订任何就业协议。一经发现,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鼓励学生与家庭所在地学校、教育局主动联系,进行自我推荐。如能达成初步意向,需提醒学校或县教育局于9月15日前通过所在市教育局师教处将指标报至河北省教育厅。

各有关学院请将《2015年推免硕师计划报名人员量化排序表》(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公章)于9月15日15:00 前交至教师教育中心B127。其它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 于健 80789517

E-mail:nongshuopeiyang@163.com。

附件1:各学院拟推免硕师计划名额分配表

附件2:2015年推免硕师计划报名人员量化排序表

附件3:河北师范大学硕师计划研究生意向申请表

附件4: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

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附件:附件下载

                                                                 河北师范大学教师教育中心

                                                                       201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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