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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师范大学新校区综合教学楼石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 2018-02-12

1.招标条件

河北师范大学新校区综合教学楼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招标核【2014】63号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河北师范大学新校区综合教学楼石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河北师范大学新校区综合教学楼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河北师范大学新校区院内),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25378.59平方米,其中教学用房16918.35平方米,实训实验用房8287.52平方米,附属用房172.72平方米。地上10层、局部8层,建筑面积23070.49平方米,地下1层,建筑面积2308.1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含教室、教研室、实验室、学术报告厅,以及风机室等附属用房,实训用房,本项目石材采购面积约9000平方米。

2.2招标范围:河北师范大学新校区综合教学楼石材采购。

2.3交货期:收到采购人下达的生产通知后 30 日历天内开始陆续交货,按采购人批准的交货计划 50 日历天内全部运至现场。

2.4质量标准:合格。

2.5建设性质:新建。

2.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7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和建设单位自筹资金。

2.8标段:1个。

3.供货商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石材加工生产厂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2月12 日至 2018 年 2 月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6:30 (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1楼大厅)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说明:供货商须在提供的报名资料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并对所提交证件复印件的清晰度、真实性、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因上述原因导致报名审查不通过的,由供货商自行承担责任。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供货商注册登记: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注册登记的供货商可直接报名和购买文件。未经注册登记的供货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hebpr.cn)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供货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办理,具体相关事宜可电话咨询(0311-66635531)。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9日9时30分,地点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417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河北师范大学校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北省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印鉴)

联系人及电话:韩经理  18803111312

建设单位:河北师范大学(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联系人及电话:王老师  0311-80789581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印鉴)

联系人及电话:李亚欣   0311-83662206   18031176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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