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7-06-20
招标编号:FD1705-SD-TCCS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河北师范大学后勤服务集团,建设资金来自学校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及建设地点:
本项目为河北师范大学新校区内东侧新建停车场的施工,施工地点:石家庄市裕华区河北师范大学校内。
2.2施工周期要求:按采购方要求。
2.3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停车场建设工程,(新校区内东侧外广场及停车场的电瓶车厂房、洒水车棚、门卫、垃圾小房的新建,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市政专业承包叁级资质、有相关的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投标人应提供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涵。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06 月 20 日至 2017年 06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下午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下述资料所有原件复印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到河北师大科技园A座715房间(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与南二环交叉口南行200米路东)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可不提供) ;
(2)拟派项目经理的建筑(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不含临时),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聘用合同以及当地社会机构出具的单位为本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企业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原件(格式见附件1)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来参加报名的,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5)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6月29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北师范大学后勤集团二楼。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师范大学后勤服务集团 招标代理:河北方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区 地 址:师大科技园A座715室
电 话:80785686 电 话:0311-69053058转8023
传 真: / 传 真:0311-69053012
联 系 人:曹老师 联 系 人:寇萌宇、苏丽霞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单; (2)对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名单; (3)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单位盖章) |
注:(1)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2)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