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5-05-21
各学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科技特派员的作用,促进产学研有效结合,提高石家庄市工业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按照《石家庄市工业企业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实施方案》(石科[2013]112号)的要求,石家庄市科技局决定开展第三批石家庄市工业企业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选派原则
坚持“立足需求,双向选择”的原则。由企业提出科技特派员需求,高校、科研单位提出派出意向,企业与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
坚持“项目带动,典型示范”的原则。围绕企业发展,以科技项目为载体,开展科技攻关,转化推广先进实用技术,树立产学研结合典型。
坚持“大胆探索,形式多样”的原则。科技特派员以提高企业技术能力、促进企业发展为宗旨,因地制宜,采取技术服务、联合开发、技术承包、技术入股等多种工作方式,保障科技特派员工作的长效和活力。
2、选派条件
选派的特派员原则上须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以上技术职称,有扎实的相关产业领域专业知识以及较强研发、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责任心的教师或科研人员。
3、派驻方式
派驻方式以兼职为主,也可脱产;特派员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队。兼职特派员派驻时间至少三年,根据企业需要,派出单位、特派员同意,可长期派驻。
二、申报时间
1、申请人根据《方案》的有关要求,填报《石家庄市工业企业科技特派员申请表》(附件1)。
2、2015年5月25日前报送申请表一式一份及电子版,电子版发送到kjc@mail.hebtu.edu.cn,申请表交到行政楼B213。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苗文丹 电 话:80789735
201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