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4-04-16
各单位:
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利用现有国家公派留学项目,资助一批国内高校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以“创新型培养模式”及以“培养创新型人才”为目标的国际合作项目。该类项目的选拔采取以“先认定项目再确定人选方式”,人选依托项目派出。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求
1、国外合作机构应为相应领域一流院校、科研院所或实验室等机构,国内外双方签有协议,并在培养目标、模式等方面具有创新性。
2、填写《2014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书》并提交国际合作处。
3、所依托的现有国家公派留学计划是指国家留学基金委已有的各种公派项目: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或其他资助形式。
二、项目初评
学校将进行初选并确定重点推荐项目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评审采取申报单位现场陈述、答辩方式进行。
三、时间安排
详见附件3。
四、人选派出
项目获批后,项目单位按要求选拔推荐人选,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并派出。
五、项目管理
由国际合作处协调项目单位共同管理。
六、联系方式
项目申报咨询:康振国、张晓鑫老师联系,联系电话80789790,QQ群:192509684
电子邮箱:hnuio@sina.com.cn
附:
1、2014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选拔办法
2、《2014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书》
3、国际合作处申报组织工作时间安排
3、2014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时间安排
国际合作处、研究生院
2014年4月15日